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他让这对邻居诉前握手言和了
2024-04-18 14:45:1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陆文宇 颜维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陆文宇 颜维)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因违法行为而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涟源法院斗笠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顺利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了当事人诉累。2023年9月30日,肖某甲在涟源市斗笠山镇丰瑞村被肖某乙推倒致伤,导致肖某甲受伤住院,经当地医院诊断肖某甲身体多处骨折。后相关部门就赔偿问题先后四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没有成功,原告肖某甲遂走上了上访之路并向斗笠山法庭递交了起诉状。

在认真了解案情原委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邻关系,法庭庭长彭冬芝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决定联合斗笠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支两委组织双方再次开展一次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彭冬芝没有气馁,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与双方深入沟通交流,阐明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权益,引导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共识。最终,在彭冬芝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将赔偿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原告,双方终是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是我国司法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涟源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理念,不断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对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平安幸福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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